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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检档案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4-11-12 17:15:02    浏览次数: 次

档案保管制度

一、严格执行体检档案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鉴定、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,确保其完整、系统和安全。

二、体检档案盒标示明确,档案柜编顺序号,保管室内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。

三、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,并有详细借阅记录,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。

四、不得窃取、出卖和涂改档案内容,违者追究法律责任。

五、切实做好防盗、防火、防水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霉工作。

六、做好保管室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。

七、每学期开学初对保管室档案进行全面检查、清点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。

档案保密制度

一、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,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。

二、查阅个人体检资料时涉及隐私,须经院领导和中心负责人批准,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。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,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。

三、未经批准,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保管室;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、复制、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

四、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,须妥善保管,用后销毁,如发生涉密问题,后果由利用者负责。

五、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,须交由医院集中销毁。
六、档案室工作人员或利用者,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,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
档案利用制度

一、查阅利用中心档案室开放档案、资料者,须持身份证(或工作证、驾照)等有效证件,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,经院级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;受他人委托者,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(含复印、传真件)及委托查阅申请书。

二、查阅重要的体检档案,按《档案保密制度》办理;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资料,须经医院负责人批准;查阅珍贵资料时,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。

三、档案、资料一般不外借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,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,须经医院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,并办理外借手续(限5天内归还);若续借,需办续借手续。

四、提供利用档案时,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。

五、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、资料,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。

六、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、拆卷或损毁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违规者,有权给予劝告、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 

七、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院领导授权,任何单位、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。